【学术会议】安徽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召开换届大会 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当选会长

发布者:学术动态管理员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242

      2024322日上午,安徽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国务院组织法学习交流座谈会在安庆师范大学召开。安徽省法学会副会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潘法律,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徐晓宁,安徽省法学会秘书长余永东出席会议。来自省人大、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部分高校等会员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潘法律主持。

  会上,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办公室主任、研究会秘书长杨礼军通报了上届研究会的工作和新一届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酝酿情况。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理事会,皖西学院法学院院长刘鑫教授当选为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杜敏教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盛鹏教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王义德教授、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陈沅、铜陵学院法学院葛先园教授为副会长,杨礼军为秘书长。

  潘法律在主持会议时代表省法学会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上届理事会的工作,并对研究会今后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宪法学研究会必须将政治引领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新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二是希望研究会依托自身优势,围绕我省法治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三是要求研究会要加强组织建设,多思考、多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省法治发展的实际,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为法治安徽建设服务。

新当选的会长刘鑫代表第八届理事会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要按照省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研究会的特色,通过组织论坛年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研究会工作,为法治安徽建设作出贡献。

换届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国务院组织法是关于国务院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完善国务院组织法,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国家机构组织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保障。国务院组织法的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充分体现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

(文/杨曼曼 /张万金 审核/刘鑫)